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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杀邀食神制”


作者:魏多亮

 

前段时间,多亮发表了拙文《发明创新须有理,有感“杀邀食神制”之类说》后,引起了不小的反应。其中因为多亮的措辞有些过激,就有人说我是“为一点小事”在攻击别人或在炒作。有人说“杀邀食神制”是古已有的说法。也有人匿名说“杀邀食神制”是黄大陆先生的说法,但黄先生始终未见站出来说些什么。多亮的言辞过激多亮则不否认,但是否在攻击别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多亮就此不需要再说些什么了。

关于“杀邀食神制”这术语的说法,是现代人提出的,还是古已有的说法,也相信大家迟早会有公论的。但多亮认为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类“术语”的说法到底正不正确。已过去好些天的事了,多亮本不想再说这方面的事了。可是,近日总有人不断地在为“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说情、辩解呢。因此,多亮就不得不再说说“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和七杀、食神相关的方面了。

“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问题上,能用真实名字要求与多亮“商讨”者,最具代表的是王相山先生,在此多亮首先感谢您的真诚!

下面付上王相山先生在《发明创新须有理,有感“杀邀食神制”之类说》发表评论的原文。

王相山对博文《发明创新须有理,有感“杀邀食神制”之类说》发表评论:  

“首先得从源头说起,要搞清楚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间,相生相克,是什么性质的关系;食神和七杀,在八字中是什么性质的关系。五行相生,是两厢情愿的,你愿意生我、我愿意被你生。而五行相克,就是一厢愿意的事,你克我、你愿意、我就不但不愿意、我还得反抗,这就是敌对关系了。

由此可知,八字中食神与七杀是敌对关系,食神想制服七杀,七杀就要反抗。那么,“杀邀食神制、杀邀食制格”这类说法,就极其的错误。错在那儿了呢?食神和七杀是敌对关系,那还谈得上“邀请”呢?相好才会“邀请”,敌对者怎会“邀请”敌人来制服自己?这岂不成了笑话!”

魏老师好,一直看呢文章呢,看了你对杀邀食制的看法,很佩服老师对学问的严谨态度。魏老师说食神与七杀是敌对关系,这个没错,说与不说都很清楚的。但魏老师说这个的时候,是否表达不周呢?按魏老师的说法,杀邀食制格,好象日干不是七杀就是食神了?那八字“十神”以什么配呢?其实,杀邀食制,是七杀在月令攻身太过,日元受不了,才邀食神去制杀以护身啊,而不是七杀自身去邀请食神啊。《子平真诠》“杀邀食制”的本义是这个意思吧,只于就“杀邀食制”的对错,是古人聪明还是现代人聪明,唯一的检验不是理论的争吵,而是用大量的八字去验证他们在命理上的差别。这个标准就是“杀邀食制”的人一般以功名为主,“食神制杀”的人一般以艺技为主。如果对不上这个,那《子平真诠》就如魏老师所说,是错误的了。

不同浅见,与魏老师商讨,见谅!

下面,多亮就“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及与七杀、食神相关的问题再作以自己的观点说明。

一、从语法修辞角度论“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

本来,多亮在《发明创新须有理,有感“杀邀食神制”之类说》中,已指出了“杀邀食神制”这个术语的不正确性。但还是有人要来“据理争辩”,也有人抬出了《子平真诠》中“论相神紧要”中之说,作为辩解的“依据”。

一者当今的《子平真诠》,因为翻译的原故,在“论相神紧要”中导致了两种版本说法,一版本说“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其中并无“杀邀食神制”这个说法,而是“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这样说的。二版本说““月令既得用神,则别处亦须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杀邀食制,则杀为用,食为相……凡格局赖此一字而成者,均为之相也。”,其中就有“杀邀食制,则杀为用,食为相”之说。两种版本,谁对谁错,本身就是个问题。

二者,就算《子平真诠》中有“杀邀食制”是真版本、是真说,明眼人都会看出这只是个“比喻”的说法。因为沈孝瞻的文化程度并不低,他会懂得语法修辞。

多亮文化程度并不高,但语法修辞应该在中学课本上就学过了。以语法修辞论,“杀邀食制”,分明就是杀在邀请食神来制自己的意思。不知跟多亮要辩解者,难道说不懂得这一点么!

又以“是日主邀请食神来制杀的”辩说,对还不对?从语法修辞论,若“是日主邀请食神来制杀的”,那何不称其“日邀食制杀”呢,却为什么要称其“杀邀食制”呢?

杀格用印者,何不称“杀邀印绶化”;杀格用刃者,为何不称其“杀邀阳刃敌”;杀格用伤官者,何不称其“杀邀伤官制”;杀格用财者,何不称其“杀邀财助”?

一个术语的不正确,就会引来一些链性反应,由一个“杀邀食制”术语的说法,渐渐有变成一个“格”的趋向。因为有人已有“杀邀食制格”的说道了。如果这样的说法也成了“格”,那“七杀格”又作何解释?难道说“七杀格”就只有用食神制的一种吗?

所以说,八字命理学上的术语,就不能随便创新,也不可根据古人的一些打比方的说法,就独称其“一式”、标新立异。这正是多亮“感到极其的不爽”的原因。

二、日主有无“邀请”十神的权力?

八字的十神,是根据日主所配的,这个肯定是不会有错的。但因此就可以说日主有权力“邀请”其它十神吗?

如果日主有权力可任意“邀请”某一十神,日主岂不就是万能的了?这个有可能吗?当然不可能。

日主根本就无权力“邀请”任何十神,某一十神也无权邀请其它十神。十神、日主完全在由其自己天性本能与其它十神发生着关系。谁也不需要“邀请”谁,“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就是阴阳五行运行的法则。

如食神与七杀都是阳性十神,两者相遇,自然而然的就会“相排斥”、就会打起架来,根本就不需要谁来“邀请”,而且还是“不请自来”。日主也同样,如杀格杀重的八字、有印,印也不需要日主“邀请”、更不需要七杀“邀请”,印就会自然而然的、“不请自来”,就会自愿的化杀生助日主。杀若为阳、印就是阴,阴化阳又去生阳日主;杀若为阴、印就是阳,阳化阴又去生阴日主,阴阳就会自然和谐运行。

所以说,把“杀邀食制”,又“辩解”成“是日主邀请食神来制杀的”,也还是不正确。

三、杀格食神制杀与食神格食神制杀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应该有着两个方面。一是术语上的区别,二是命理上的区别。但是,术语和命理也应该区别开来,不应该混为一谈。术语体显在格的区别上和格神的意义上,命理则就是个综合性的全面问题了。

(一)两者在术语上的区别,即格的区别。

在术语上来说,杀格食神制杀者,是专指七杀格的八字,有食神,用食神来制七杀的称谓。通常也可称“杀被食制”或“杀用食制”或“杀得食制”或“食制杀格”或“杀格食制”。而“杀邀食制”这一术语所说的八字,就是指这一类型者。食神格制杀者,是专指食神格八字、有七杀,七杀又被食神制的称谓,通常也可称“食神制杀”或“食神格制杀”或“食格制杀”或“食制杀”。

(二)杀格食神制杀者与食神格食神制杀者的命理区别。

这两者的区别即七杀格与食神格,这是两种格。但因为两种格的不同,用、相神就不同或喜、忌就不同,也因为各八字的整体组合、结构,以及行运的不同,命主的人生事业就会有其行业上的不同,命运层次高低也就不同了。反过来说,单凭八字的格或喜忌,还不足以论清命主的命运层次高低和所从事的行业定性论,必须有把八字和运程全面结合起来综合论定。

但是,只要格成或格局成者,杀格食神制杀和食神格食神制杀者,起码会有个大象上事业层次的区分,这一点是肯定的。即杀格食神制杀成格局者,多主官贵;食神格食神制杀者,多主文化、技艺之贵。

然而,这种区别,这只是由十神的义理得来的概论,只要能作到活学活用,弄清十神的义理,就不需要公式般的死记,不论何格、何类八字,只要见到八字,都可判断出个大象来。

(三)术语、命理不可混为一谈。

术语归术语,命理归命理。不能因为命理就掩盖了术语不清的问题。也不能因为命理的正确,就说术语也正确。所以,多亮在《发明创新须有理,有感“杀邀食神制”之类说》中,针对的是术语,而并未针对命理而言。因为,命理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事。

总的来说,多亮再写了这篇文章,并不想与谁一争高低,也不愿与谁为难,更不是无理“争辩”。只是就事论事,说出自己的命理学上某些观点。八字命理学,本就是一部阴阳五行哲学、逻辑推理文化,人的富贵贫贱、吉凶祸福,全在八字阴阳五行及运岁的辩证法中产生,因此论命理就得逻辑分明,在辩证中求真理。多亮的观点是否正确,还望有识之士批评指正,只要是正确者,多亮都愿意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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