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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阳刃格(1)

作者:魏多亮

 

月令禄刃劫比取格论

正格八字,在《三命通会》中,只有六格。因为月令中没有官、杀、食、伤、印、财六神,故月令禄刃劫比都被《三命通会》列为外格了。但多亮命理,没有六格、外格之说,只有正格、奇格论。多亮命理始终认为,世有阴阳、正奇,人有男女,故八字首先须分为二。而且其分法,须整体为大、为先,月令其次。所以,凡是八字整体,有趋五行中和、中庸法理者,都可定性正格;凡是八字整体,有趋非中和、中庸法理者,都可定性奇格。因此,月令禄刃劫比都可归入正格。

正格八字,以月令取格再分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多亮命理也始终认为,月令既然是八字提纲,就说明了不管他是何种十神,都是掌管一年四季的司令者,因此就没有理由不一视同仁。

至于官杀财印食伤六神,如不出自月令,但他处有之,照样也可取之为用成格。如清乾隆皇帝八字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月令阳刃,他处有官杀就可取之为用,照样可成极品大贵之格。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明,证明了不惟月令有六神才可成格富贵,月令之外,有六神照样也可成格富贵。

也由此推理论之,月令六格论,排除禄刃劫比取格,应该不合理。这也证明了月令六格论,除了取格,更重要的还是在取用神。而且,这是把格神与用神混为一谈的结果,由此才导制了如此矛盾的取格法。

如果按多亮命理观点,凡是正格八字,月令都可取格。只要把取格与取用两分开、各论各,格是就是格神、用神就是用神,条理必能两分明,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所以,《子平真诠》,虽不明言此中道理,但却把阳刃、禄劫并没放在外格中论之,所举的命例论断,也是很好的论断证明。《滴天髓》中,就已明言了月令八格说。所以,正格八字,凡是月令,都是有权可取其一格,故月令禄刃劫比都可取格。

至于如何论断禄刃劫比格,如何判断格之成败高低,后面章节一一论述。

 

第二十一章、阳刃格

阳刃,古人认为阳干阳刚,才会有阳刃,而阴干阴柔,故无阳刃。所以,阳刃格,只论五阳干,不论五阴干。这无疑是正确的。阳刃者,五阳干异性最强旺的地支,甲木的阳刃在卯、丙火的阳刃在午、戊土的阳刃在午、庚金的阳刃在酉、壬水的阳刃在子。由此而知,月令是阳日干的阳刃,就是阳刃格。

阳刃,刚烈无比,犹如烈马,非驯服不能为我所用;阳刃,犹如刚猛勇士,非驾驭者不可用;阳刃,犹如锋利无比、光芒四射的宝剑,非得以鞘收其锐利。所以,阳刃格,日主得月令最强旺之气和最强大的质量,首先需要制伏阳刃、需要损耗阳刃、需要泄化阳刃。

换言之,月令有阳刃,日主太强旺,强者宜抑制,年日时如有官杀、或财星、或食伤,就可有序平衡月令阳刃。这就是正格八字贵在中和、中庸的大道理。大道是法,故凡能有序平衡月令阳刃者,不管在何柱,都可取为用神。

另外,有些古书中、当今之论,把阳刃说的有些森森可怕,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其实,这和其它正格理同,不能见正官、正印、食神等尽说其好;不能见七杀、阳刃、伤官等尽说其坏。十神、禄刃都各有正反两个方面性质,论命者必须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作出客观论说。八字贵在全局有情搭配,格局高低和吉凶贵在整体性,而不在于单个阳刃或单个十神就可定性。所以,清朝乾隆皇帝八字,也是阳刃格,他一生不但无灾、无祸,反为皇帝中五福最全之命。也见到过正官格的平民百姓很多,有些照样会发生凶灾横祸。

总而言之,论命者大忌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上,辩证法论其十神、禄刃的正反两面性。

 

                附《子平真诠》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旭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乙,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多亮评论《子平真诠》论阳刃

一、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这一段开门见山之论,简单扼要地说明了阳刃的来源,阳刃的性质。同时说明了阳刃乃刚烈至极之物,需要制伏,而且“官杀皆宜”。但是,阳刃需要制伏,为何还要“财印相随”呢?这就是配合、搭配的问题。如果制刃太过,有印则能生,如果制刃不及,有财可资生官或杀。有其财印配合,则可左右逢源,既有序护围,又可有序相互平衡,使命局整体上可达到有趋最佳中和状态,因此格局就更高,故能“尤为贵显”。正官制刃,财印相随,虽然亦是美格,但不极七杀制刃,七杀制刃,阳制阳得力,故格局就要高一些。另外,又说明了阳刃格喜杀制刃,但忌食伤反来制杀。不过,阳刃格有杀、食神又去制杀,现实中也有成格的,只是有些格局会降低而已。

 

二、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这一段大义,是在说其阳刃格用官星,不怕劫财透(《子平真诠》把透劫财称为透刃),因为官星能制劫财,所以透劫财就不为其害。如果阳刃格透杀,又透劫财,因为劫财能合杀,使杀不能制阳刃,因此无功。

其实,阳刃格透杀劫,劫财合杀,不一定会失去杀制刃的功能。因为刃从地支透到了天干,劫合杀也是杀合中制劫刃。所以,这一类八字,还得看杀劫的力量及八字整体的配合,在作具体论断,不可一概而论。

 

三、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这一段所言,就是杀刃双方力强弱比的问题,杀制刃太轻其贵则小、杀制刃太重,其贵也小,惟杀制刃恰到佳处,其贵才大。说到底,这就是力量旺衰有序平衡的原理。

己酉、丙子、壬寅、丙午这个丞相命造,地支从年到时金水木火连续相生,气聚天干财官,官星源远流长,是谓“根深”。不过,这一点是很重要,但不是惟一。假如这一命造行一路木火运,财官就有过重,也会降低格局。妙在逆行一路水金运程再稍助一下身刃,就可达到最佳有序平衡,因此方显杀制刃最佳,就可大贵至一品。

辛酉、甲午、丙申、壬辰这一丞相命造,壬水七杀坐辰库,申辰拱壬水,还有年柱辛酉金财来生杀,就不能说“杀透根浅”了。反而阳刃午火匹马单枪,杀制刃就有些过,妙在甲木印绶透,加上一路东南火木运助印刃,杀制刃就恰到佳处,因此才可大贵至一品丞相。

 

四、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穆同知命造甲午、癸酉、庚寅、戊寅,戊土本可合癸,但有年上甲木财星克其戊土偏印,就不说是“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实则此造天干伤官生财、财克印,地支又是两寅一午,重财生官旺,官制阳刃就太过,虽阴制阳不能败破格,但已足可降低格局了。所幸的是,从第三步起,有丙子、丁丑、戊寅、己运,运干生助印绶有情,就不至于官制刃太过,因此就可成格局贵至同知。所以,说其印合伤官护官说,就不妥当。要说护官,也只能说其财化伤可救官。

贾平章命造甲寅、庚午、戊申、甲寅,阳刃格杀制阳刃,杀有两甲寅,的确是“两透而根太重”,确实需要庚金食神“裁损”。但只凭这一点所论,是不足诠释此造就可贵至平章。假如此造是女命,运行己巳、戊辰、丁卯、丙寅,就别说富贵了,丁卯、丙寅运木火干掉申庚金食神,化了七杀甲寅木,必会危及性命。所幸的是男命,运程配合也极佳,因此才可贵至平章。

又如此造丙戌、丁酉、庚申、壬午,以食神合官留杀清而论,似乎并无什么不对。但也有阳刃格年月官杀无去留者,亦有成格富贵不小者,这是为何?因为年月官杀可通作七杀论,只要时上无食或伤,亦是其清。由此及彼论,年月七杀可用,就怕时上食来制杀搅局,妙在丁壬合,亦可看成官合食而用杀清。

总之,法理在于辩证,非其死理。

 

五、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乙,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丙火在午月是阳刃格,需要官或七杀之水制阳刃,但午中又有己土伤官又可制官杀,故需要财以化伤生助七杀。但为何还要“佩印”呢?有财,印就化不了七杀,但无印又怕财生杀太过。说到底,这就是个左右逢源的问题,或说是个左右护卫的问题。标准的说,就是有序生克制化的平衡原理。

“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木,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戊日午月本是阳刃格,但丙火印透,支有木火会局,就是化阳刃为印格了。所以,或官或杀透之,是谓去阳刃存其印,格则愈清。这段所言,是指格之变化,即阳刃格变化成了印格,格变愈清,格局会愈高。

“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这一句话所言,就不见得全正确,这得看杀财印所透的位置而论。如年印月杀时上财,财则不能坏印,格还是可以成,富贵会有。另外,也从这一句话可以看出,阳刃化为印格,身印之强需要制约,但又不能让财破了印。所以,这一类八字,就重在天干财杀印的有序配合上。如果财破了印,既是财官杀三透,的确也会“富贵两空”。

 

六、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阳刃格用财,格所不喜者,是因为阳刃可劫财。但财星根深有力,在有食或伤官化刃而生财,就可成格。不然,阳刃劫财,则可破格。但建禄、月劫用财,与阳刃格同样的条件下,可成格,可以贵、也可以富。只是阳刃格用财的格局,比建禄月劫用财的格局,会低下一些。这一段所言的大义,基本是这样的。

不过,多亮认为,阳刃格也罢、建禄月劫也罢,用财,关键在于财星的阴阳上,不一定以格来分谁的格局高一些、低一些。如阳刃能劫财,但财刃一阴一阳,总会好过财刃同阳者。所以,这是个辩证的问题,非死理。

 

附《子平真诠》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多亮评论《子平真诠》论阳刃取运

一、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格用官,官星轻就喜运助官,但官星根深或官星过重,就喜印绶、比劫运。这是力量有序平衡原理,所言正确。

至于阳刃格用官,遇上食伤运,的确不喜。因为用之官星不可坏,官星被合而牵制,也不为好。但也有特别者存在,不可一概而言。如阳刃格命局官太轻,而逢伤或食神运,食伤也可去官泄秀。微官不起大作用,食伤如有力,去官泄秀,可能会比微官的作用更好一些,格局高一些。

 

二、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格用杀,原理与用官者同理。惟阳刃格用杀,遇上食伤运则与用官者有所不同。七杀可逆可顺,故食伤能制杀,就不但不忌,如果食伤制杀有力,反会更佳。

 

三、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这一条,就不能泛论了,需要根据具体八字辩证法论其行运。如清乾隆皇帝命造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一生行什么运都好,基本上就没坏运,在皇帝之位时间长,享寿在皇帝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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