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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相法大全》卷三

  手中横直号亡神,破了家财损六亲,到处与人家不足,更妨性命险离身。

 

  劫煞纹(妨骨肉)

 

  劫煞金纹散乱冲,又多成败又多凶,初中焚了无刑害,未限须交得意浓。

 

  朱雀纹(主官刑)

 

  朱雀纹生向掌来,一生终是若官非,若有吉纹来自可,最忌两头口又开。

 

  一重纹(主孤独)

 

  妻宫只有一重纹,没个妻奴及弟昆,若有两纹并四画,许君后继有儿孙。

 

  酒食纹(酒禄)

 

  横来酒食纹何似,掌上差池入异宫,好似斜飞三燕子,每逢横直贵交中。

 

  论手背纹

 

  手背之纹其验尚矣,故有人知之理。五指皆近于上两节者,谓之龙纹,为天,主之师。下节为公侯,中节为将相,无名指者至卿监,小指者主朝郎,大指者巨富。手背五指皆有横纹旋绕者,主封侯王位。理贯者,主拜相。手背食指之本,亦谓之明堂,有异纹黑子者,主才艺,高贵。有飞禽字体者,又为清显之贵,大指本有横纹者,主朝暮之荣。三纹以上者,主翰院之贵,男女皆同。其纹须得周密,若或断绝,乃取证无验也。

 

  论足

 

  足者,上载一身,下运百里,为足之重也,为地之象。故虽至下而其用至大,是可别研而审其贵贱也,欲得方正而广,长腻而软,富贵之相也。不可窄而薄,横而短、粗、硬,贫贱之相也。脚下无纹理者,下贱。足下有黑子者,食禄。虽大而薄者,下贱。虽厚而横者,贫苦。足下成眼者,福及子孙。足下施纹者,誉合千里。足下平如板者,贫贱。足下可容龟者,富贵。足指尖长者,忠良之士。足指端齐者,豪强之贤。足厚四方者,巨富之人。足排三痣者,两省呼奴。大抵贵人之足小而厚,贱人之足大而薄,此类是也。

 

  诗曰:贵人足厚多闲乐,贱人足薄主奔波,有痣有纹真可美,无纹无痣损寿年。

 

  论足纹

 

  足下软滑而多纹者贵,粗硬无纹者贱。足下有龟纹者,两千石禄。足下有禽纹者,八位之职。足下五指有策纹上达者,有两府使相。足下有十字一策纹上达者,六部侍郎。足下有三纹如锦秀者,食禄千钟。足有纹花树者,积财无数。足下有纹如剪刀者,藏金巨万。足下有纹如人形者,贵而官。有一策纹者,福而将。有八螺纹者,富贵。两小足指背有纹,谓之十螺纹,主性鄙。惟十指皆无纹者,破败。足下有纹,大利子孙。足下龟纹,一世清名。足下有黑痣,富贵贤士。

 

  达摩祖师相诀秘传

 

  九年面壁,混混形骸,三累回光。糠秕世界,念彼此大千大千,人我空相色相。

 

  竭曰:黄河之水天上来,根深不怕夭同摆

 

  吾从渡海来,衣钵尽传,只有相家衣钵无人。今日得而吾事宁矣,他年亡授愚夫,是逆天也,戒之慎之。

 

  第一法 相主神 神有七

 

  藏不晦 藏者不露也,晦者无神也。

 

  安不愚 安者不动摇也,愚者不变通也。

 

  发不露 发者发扬也,露者,轻佻也。

 

  清不枯 清者神逼也,枯者清而死。

 

  和不弱 和者可亲,弱者可狎。

 

  怒不争 怒者正气也,争者戾气也。

 

  刚不孤 刚者可敬也,孤者可恶也。

 

  第二法 神主眼(眼有七)

 

  秀而正 秀者论其光,正者论其体。

 

  细而长 细而不长,小巧之人。长而不细,则恶矣。

 

  定而出 定则不露,然不出则愚人也。

 

  出而入 出则有神,然不入则荡子也。

 

  上下不白 上白多必奸,下白多必刑。

 

  视久不脱 足神也。

 

  遇变不毛 有养也。

 

  第三法 人身分十分

 

  面六分 面平正,不亏损,为得分数。

 

  身四分 身坚硬, 不浮弱,为得分数。

 

  第四法 人面分十贫

 

  眼三分 眼正心亦正,作事终有进,眼正心不险,而要有神。正而无神,庸眼也,则作事不正。富贵之人一艺者亦有进。

 

  最防流丽思似是却为非,流者,发业而似秀丽者,好色。而似有神思者,好恶。而似正非之分,毫厘不差,难矣哉。

 

  额三分 额阔平,无纹助,眼倍有神,阔以横言,平以直言无纹以少年言。若无秀异,神额难平,阔所得几何。

 

  眉口鼻耳二分、眉紧,鼻端平,眉须耸又明,海口仰弓形,晚运必享通。紧者,眉不疏散也。端者,正也。平者,直也。耸者,提起也。明者,棱角分明也。大而有收拾为海,两角朝上而不露齿,为弓。晚运专指口言。

 

  第五法

 

  择交在眼:眼恶者,情必薄。交之有害,然害者无心,不可不祥察也。

 

  问贵在眼:未有眼而无神而贵且寿者。

 

  问富在鼻:鼻为土,土生金,厚而丰隆必富。

 

  问寿在神:未有神不足。而寿且贵者,纵贵亦天也。

 

  求全在声:士农工商,声亮必成,不亮无终。凡上相不出此五法,拘于口、耳、目、眉、额、手、足、背、腹之间者,凡庸相士也。

 

  总诀第一 人当自悟 今不析言

 

  所有三界第子十分入二归,融通走至三味。即如是**常转,见世尊性,相佛法,烦恼火色相身,相可以见如否。凡所音相,皆是静安赤,诸象生,无复无曰。不相富贵。相寿者,相无法,亦无非法相,示诸众生若心取相,方备诸像,即见如来。如来有动神,有静神,有出神,有入神,有穷神,五神足即见如来。如来有肉眼、有天眼、有慧神、有法眼、有佛眼,五眼足即见如来。

 

  弟子鉴心意曰,我祖览从神妙在总诀第一节二归三昧之理,未易推测,不敢妄解,聊以臆见略释第二第三第四节之意。身相节言,耳、目、口、鼻。诸身相俱好,不如心好,故曰,若心取相,即是相。无心相随,心灭耳。此相家必有阻隔纹者在天苍之间也,神动节即,专言五行,动神水也,得水行者,宜动,其色黑静神土得土形者宜静,其色黄,出神木也。以业生为义,得木形者,宜形和清硬,其色清入神金也。以人物为义,得金形者,宜坚小,其色白。穷神火也。得火形者,尖削其色赤。相生则和,相克则不和,皆先定其形,然后随其身之变,而断其顺逆,无不验者,若其得一形,而常有相生之色,助之,何往不利。肉眼节专论眼,我祖相人独重眼,故特举而申言之,肉眼者,眼下为子宫肉,满足安适而又不妍,则为真肉眼必有大贵之子享其褒,封天色苍碧,目睛碧如天色者,谓之天眼,必至期颐,慧者,聪也。乃秀目必富。文章登台阁法者律也,正也,眼下而不邪盼,其心为端,可以寄生死。托妻子,善人,君子,富贵,寿考之相也。佛以慈悲为主悲眼者,谓之佛眼,必好义施仁,而福及子孙,然慈眼终难识,目睛

 

  不露,不流动,不仰视,而又有光射入,可亲不可畏,乃合佛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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